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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能源效益小组

能源效率小组(EEP)提供了一个论坛,ICS成员可以在其中讨论监管, 技术, 以及与船舶能源效率相关的操作问题.

作为短期措施工作组于2019年6月启动, 海事委员会分配的工作范围已大大扩大, 现在被认为是长期的.e. 可能延续到2050年以后). 因此, 能源效率小组(EEP)取代了短期措施工作组, 现在将提供一个更永久的论坛,让ICS成员可以讨论与船舶能源效率有关的详细问题.

首先, 成员应提请有关的ICS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注意有关的能源效率事宜. 认为需要进一步详细工作的地方, 然后将此事提交环境保护组. 工作完成后, 环境保护措施应向移交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并视情况向海事委员会提出报告.

责任

环境保护部门应:

  • 考虑有关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短期措施的拟议修正案和意见书, 以及相关的法规, i.e.:
    • 国际海事组织燃油数据收集系统(DCS).
    • 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
    • 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
    • 现有船舶能源效率指数(EEXI).
    • 碳强度指标(CII).
    • 国际海事组织关于船舶能源效率或船上碳捕获和储存的紧急规定.
  • 就与船舶能源效率有关的技术和操作事宜,向海事委员会和其他航运公会机构提供详细的技术专门知识.
  • 准备支持ICS宣传的文件或信息,包括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的文件.

国际海事组织生命周期分析指南和全球燃料标准(GFS)的制定对国际海事组织的短期措施和中长期措施都有影响. 因此, 对这些方面的考虑不属于经济环境局的职权范围, 尽管EEP和ICS长期措施工作组的成员将定期被邀请参加单独的会议,讨论海事组织在这些方面提出的意见.

连接

  • 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 国际海事组织污染预防和反应小组委员会
  • 国际海事组织船舶设计和建造小组委员会
  • 国际海事组织船舶系统和设备小组委员会.

小组也可在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个案基础上与其他外部机构建立联系和联络.

这类其他机构可包括政府机构, 间(IGO), 非政府组织(NGO)或公共机构, 私人或商业机构.